【摘要】新時代新征程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從基層社會治理的制度、體系、機制創新等方面提出健全社會治理體系的戰略部署,為構建多層次、全方位、立體化的社會治理體系提供了理論指導。在社會治理實踐中,要始終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等重大原則,不斷提升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關鍵詞】基層社會治理 以人民為中心 社會治理現代化 【中圖分類號】D630 【文獻標識碼】A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基層強則國家強,基層安則天下安,必須抓好基層治理現代化這項基礎性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社會治理體系建設,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舉措,極大深化和豐富了我們黨對社會治理的規律性認識,有力推動了社會治理領域的深刻變革。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對“健全社會治理體系”進行了專門部署,為新時代新征程我國推進社會治理體制創新、不斷完善社會治理體系提供了科學指南和根本遵循。
新時代新征程我國社會治理面臨的形勢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高度重視社會建設和社會治理工作,不斷推進社會治理體制改革創新。當前,我國社會治理體系不斷完善,社會安全穩定形勢持續向好,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感、滿意度、幸福指數不斷增強。同時,也要看到我國社會治理面臨著復雜形勢,需要不斷完善社會治理體系。
就外部環境而言,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世界之變、時代之變、歷史之變不斷向廣度和深度延展。我國社會治理面臨的外部環境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更加凸顯。一是在動蕩變革的全球大趨勢下,世界面臨新的不穩定、不確定和難預料因素,加劇了我國社會治理的難度。國際社會的經濟、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變革,一定程度影響我國民眾的認知和判斷,各類社會風險向網絡空間傳導趨勢明顯,網絡意識形態斗爭形勢日趨復雜。正如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指出:“要加強輿論引導,有效防范化解意識形態風險。”二是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正深刻影響著我國經濟社會的運行方式。全球的產業變革和競爭對我國就業結構、收入分配結構和社會結構產生深刻影響,為社會治理帶來了外部挑戰。三是對于人類面臨的共同問題、全球性的公共安全事件尤其是公共衛生安全事件,各類風險、問題的跨界性、關聯性、穿透性、放大性顯著增強,這些治理難題,考驗我國社會治理和社會危機的應急能力。我國社會建設、社會治理應立足于全球變革,積極回應世界之變,推動體制改革和創新。
就國內環境而言,一是隨著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轉化,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強烈,多樣化、多層次、高質量的需求更加明顯,人民群眾對社會建設亦有著更多期待,其內涵外延不斷拓展,領域更廣、標準更高、內涵更豐富。二是我國社會利益關系日趨復雜、社會階層結構分化、社會矛盾和問題交織疊加,人民群眾參與社會事務的意愿更加強烈,社會治理面臨的形勢環境更加復雜。三是隨著深度學習和機器學習技術的飛速發展,人工智能已經滲透到各行各業。社會治理模式正從單向管理向多向互動,從線下轉向線下線上融合發展,從單純的政府監管向更加注重社會協同治理轉變。同時,我國改革發展穩定面臨不少深層次矛盾躲不開、繞不過,這些同樣是我國社會治理面臨的難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是我國各類矛盾和風險易發期,各種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因素明顯增多。”當前,“兩個大局”同步交織、相互激蕩,加之世界經濟復蘇乏力、國際局勢復雜多變、局部地區沖突不斷等因素,以及可能發生的“灰犀牛”“黑天鵝”事件,將會加劇社會發展的不穩定性和不確定性。如何持續加強社會治理,有效解決各種新發的、復雜的社會問題,是我國在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面臨的重要挑戰。
健全社會治理體系需要重視的方面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站在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高度,提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這為我們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不斷健全社會治理體系提供了理論指導?;谖覈鐣卫淼膶嵺`經驗,需要重視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重視基層社會治理。處理好基層社會問題和社會矛盾是保持社會穩定和諧、推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重要內容。在我國一些地區的基層社會治理中存在的治理的行政化傾向、責權不匹配、“條塊”分割;黨組織引領功能缺位、黨建引領和社會治理兩張皮;居民自治能力不足,社會多元主體溝通不暢、居民政治參與不足;以及政府主體責任缺失等問題直接影響我國基層社會治理的效能,導致個別基層社會問題和社會矛盾難以得到有效解決。當一個社會不能滿足民眾的需求,民眾的不滿情緒和抱怨情緒就會出現,當這種情緒積累到一定程度,社會問題就可能出現,當社會問題依然得不到解決,社會問題可能會轉化為政治問題,民眾可能就從最初的對社會問題的解決轉向對政治體制、社會體制改革的要求。因此,在健全社會治理體系中,要高度重視基層社會問題,健全基層社會治理體制機制。
第二,重視社會治理中的新領域、新問題。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我國“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的統籌推進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協調推進,社會領域發生了深刻的變革,社會問題也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呈現,不同社會問題的交織疊加、相互影響等現象突出。社會利益關系復雜化、社會階層結構分化,人民群眾的政治參與意識提升、網絡新媒體對社會治理的影響越來越大等諸多變化,不斷影響我們對社會問題的認知和社會治理體系的重構。面對這些新變化、新問題、新挑戰,社會治理制度要隨著時代的發展不斷健全和完善,尤其是新的領域新的實踐需要推進制度創新、填補制度空白,不斷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把社會治理的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有效回應社會需求和解決社會問題,保障社會穩定。
第三,重視社會治理的整體性、系統性。系統觀念是馬克思主義認識論和方法論的重要范疇,為人們認識世界、把握規律、改造世界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社會治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在社會治理中要運用馬克思主義系統理論,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增強社會治理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目前,我國一些地區社會治理的整體性、協同性尚待提升,一定程度上還存在不同治理領域、不同治理部門、不同治理主體之間的溝通不暢、聯動不強的情況,要把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優勢轉化為社會治理優勢,通過推進社會治理系統化、科學化、智能化、法治化,增強社會治理的整體性和協同性,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共同體。
健全社會治理體系的路徑研究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圍繞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以經濟體制改革為牽引,對健全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完善社會工作體制機制、健全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作出了重要的戰略部署,為進一步推進基層治理現代化提供了科學指引。
第一,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構建預防化解基層社會矛盾的體制機制。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工作最堅實的力量支撐在基層,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也在基層,必須把抓基層打基礎作為長遠之計和固本之策。”在基層社會治理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確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要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基層治理體系,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各方面社會力量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增強基層社會治理的法治意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秩序,運用綜合手段解決問題,實現社會治理由單純行政管理轉向依靠行政、法律、經濟、科技、教育等綜合施策,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干預機制,加強社會心理建設,進一步發揮家庭家風家教建設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作用;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以預防為先、動態治理的理念實現治理環節前移;要立足預防、立足調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層,做到預防在前、調解優先、運用法治、就地解決;重視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及時反映和協調人民群眾的利益訴求,滿足人民群眾的合理需求,把社會矛盾盡可能化解在基層和源頭。
第二,拓寬社會治理領域,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從社會治理的內容來看,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健全社會治理體系的論述,進一步延伸、拓展、豐富了社會治理的內涵,使社會治理的范圍更加廣泛。社會治理不僅涉及城鄉治理、人口管理、社會心理服務、危機治理、社會治安、違法犯罪等社會問題,還涉及與這些問題相關的領域和工作內容,客觀上要求把心理服務、危機干預、家庭家教家風建設融入社會治理,強調心理服務、危機干預、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對社會治理的重要性,通過不斷創新社會治理的工作方法,為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機制、提升社會治理效能提供全新的方法指導。從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創新方面來看,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提高市域社會治理能力,強化市民熱線等公共服務平臺功能,健全‘高效辦成一件事’重點事項清單管理機制和常態化推進機制。”強調重點事項清單管理機制和常態化推進機制在社會治理中的重要性,為社會治理機制創新提供了操作路徑。此外,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將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掃黑除惡常態化機制、依法嚴懲群眾反映強烈的犯罪活動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手段,明確提出:“完善社會治安整體防控體系,健全掃黑除惡常態化機制,依法嚴懲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犯罪活動。”這為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提供了重要保障。
第三,構建網絡化、系統化社會治理體系。從社會治理的體系建構來看,黨和國家從多層面、多維度,構建適合時代發展、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重要保障的多層次、全方位、立體化的社會治理網絡。針對鄉鎮社會治理,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健全鄉鎮(街道)職責和權力、資源相匹配制度,加強鄉鎮(街道)服務管理力量。”這為鄉鎮治理體制改革提出根本性的指導建議。將社會治理看成一個有機的、聯系的、系統的整體,對社會治理的內容、領域、體制機制、重點領域進行了重構,通過構建網絡化的社會治理體系,不斷適應新時代社會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社會治理中各種要素之間的協同與配合,以達到整體協同和高效運行。
(作者為河南農業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
【參考文獻】
①《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人民日報》,2024年7月22日。
②《習近平著作選讀》(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年。
③《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2年。
責編/孫垚 美編/陳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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